局况介绍
区文化体育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、体育、新闻出版、文物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。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、体育、新闻出版、文化市场、文物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、体育、新闻出版、文化市场、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章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体育、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研究、指导、推动文化体育体制改革。
(三)研究拟定文化体育产业规划和政策,指导、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,规划指导文化体育设施建设,统筹安排文化体育事业经费。
(四) 组织、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。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体育事业,指导并配合各部门、各单位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。
(五) 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,研究、指导、组织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;积极发现和培育文艺人才,不断壮大文艺创作队伍,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(六)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。
(七)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,研究全区竞技体育项目设置,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业余体育训练。
(八) 管理图书事业,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、开发和利用,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、网络化、现代化建设。
(九) 依法管理全区文物事业,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类文物案件。
(十)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,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;指导和监督文化、体育市场稽查工作。
(十一)管理电影发行、放映工作。
(十二)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区文化体育局设5个职能股(室):
(一) 办公室
(二)文艺股(文物股)
(三)体育股
(四)市场股(出版股)
(五)史志办公室
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区文化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。其中:局长1名(兼职区文联主席),副局长3名,专职文联副主席1名。
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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